臺海網(微博)1月29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,新竹一名公立大學的大學生,因期中考壓力太大,在超商購物時,趁著店員和負責人疏忽之際,偷了一瓶32元(新臺幣,下同)的飲料,被店家報警送辦。法官審理時,這名大學生與店家達成和解,賠償六千六百元,其中四千六百元捐作年菜金送給弱勢團體,法官另外依竊盜罪名,判被告兩千元罰金得緩刑兩年。
  判決書中指出,被告是公立大學的大學生,去年十一月間在新竹市一家超商內,趁值班店員不註意時,將一瓶卅二元的茶飲料,偷偷放在隨身背包內離去。店長髮現後追出門外,並向警方報案。由於竊盜屬公訴罪,雖然一瓶飲料只有卅二元,但警方在偵訊後還是依竊盜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。而被告在法院庭訊時向法官供稱,之前曾發生車禍住院治療,因此延宕課業,出院後又適逢期中考,因精神壓力過大才會行竊。而被告的母親也向法官求情,希望法官看在兒子沒有前科,事後坦承錯誤予以輕判,並願意與店家和解。
  超商負責人及店長在開庭時也與被告達成和解,願意原諒被告,但要求被告賠償六千六百元,其中兩千元給店長,另外四千六百元則是由超商負責人購買超商年菜,贈送仁愛之家作為公益之用,被告也欣然同意。法官審理後認為,被告仍是在學大學生,因課業壓力過大而不慎觸法,考量被告犯後坦承犯行,態度良好,並與原告達成和解,相信已有所警惕,無再犯之虞,輕判被告兩千元罰金,緩刑兩年。
  責任編輯:燕子  (原標題:大學生偷32元飲料吃竊盜官司賠了8600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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